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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慈制药举办新员工岗前培训班
刘国秉



  根据“先培训、后上岗”的用工原则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流通管理办法》中有关“药品销售工作人员应经药事法规、药品专业知识的培训,并经考试合格方可上岗”的基本要求,人力资源部于2007年7月3日至7月11日针对新招营销员举办了一期新员工岗前培训班。
  培训班聘请兰州大学信息传播学院教授穆建刚、兰州融通律师事务所律师殷大勇、公司副总经理马德平等专家学者分别向受训的30余名大学生讲授了市场营销、《药品管理法》、佛慈产品介绍及质量保证体系、应收账款的核算与管理等岗前必备知识,并组织新员工实地参观了各车间药品生产工序。
  通过为期一周30学时的岗前培训及结业考试,新员工普遍对佛慈的历史、文化、产品及质量保证体系有了一个感性的认识,初步了解了药品营销的一些法律法规,掌握了药品营销的一些方法、策略和手段,基本达到了上岗任职的最低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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