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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切实抓好《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国务院令第503号,以下简称《特别规定》)、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实施意见的通知》(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和兰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会议要求的贯彻实施工作,进一步强化企业质量管理,保障药品质量安全,规范企业生产经营行为,切实保障药品消费者的健康和用药安全。10 月13 日,佛慈制药股份公司在五楼会议厅召开了由全体管理人员参加的药品质量安全会议。会议由朱荣祖总经理主持,兰州市药监局副局长马科信亲临会议。 首先由副总经理马德平宣读了公司关于贯彻落实《特别规定》的实施意见。实施意见进一步强调要依法严格规范生产行为,加强质量监督和管理,不断提高产品质量,认真贯彻落实《药品管理法》、《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特别规定》、《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严格责任制考核制度,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及员工对药品质量安全所承担的责任,严格按公司经济责任书及有关规定进行考核。 质量部副部长柴国林代表公司全体员工在佛慈质量倡议书中承诺:我们要继续严格按照《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要求,以人为本抓管理,凝聚众人智慧,建立科学完整的质量管理体系;加强物料管理与控制,保证做到生产产品所使用的原料、药用辅料、药用包装材料(内包装),必须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国家强制性标准或药用标准要求;加强质量管理,严格按照标准要求组织药品生产制造,严格按照工艺要求操作,保证做到所有产品生产过程、质量控制过程经全面审核符合规定后放行;以售前营销、售后服务、技术支持的原则,保证销售产品均为质量安全、合格药品;牢固树立“质量形象”观念,实现名牌发展战略。 制剂车间主任冯晓云代表生产车间在发言中表示,一定要牢固树立“质量第一”的思想,把产品质量放在首位,生产放心药,做到药品生产没有最好,只有更好;药品质量没有最高,只有更高。 会上,马德平副总经理代表公司与各生产车间、相关部室签订了质量责任书,进一步规范和落实了责任。 市药监局马副局长在讲话中指出,佛慈已有近80年的历史,在半个多世纪的发展中,产品行销全国各地和20多个国家、地区,荣获多项殊荣,在海内外久负盛名。今天召开质量安全会议,充分体现了公司领导班子对药品质量安全的高度重视,希望在今后的各项工作中,能继续保持和发扬质量管理工作中的好做法,狠抓质量监督和质量管理,不负中华老字号的盛名,以优质的产品回报社会。 最后,董事长贾朝民作了重要讲话。他进一步要求全公司上下一定要深刻认识贯彻落实《特别规定》的重要性,高度重视产品质量,进一步加强药品质量安全的责任感;进一步加强舆论宣传和引导,强化质量诚信;进一步完善质量管理体系及各项质量管理、监控制度,积极响应倡议,把各项质量指标落到实处;进一步明确和强化岗位质量责任制的落实,在派出质量监督员的同时,建立各级管理人员的质量意识档案,将其列入中级管理人员的岗位任职考核之中,实行质量一票否决制。 朱总经理在会议结束时强调,签订责任书不是形式,更不是一纸空文,而是一份沉甸甸的责任。规范药品生产秩序,生产合格药品,是我们每个员工的责任。质量管理不是一蹴而就,应该常抓不懈。各级各部门一定要认真贯彻落实会议精神,认真做好药品生产过程中的每一件小事,把产品质量管理真正落到实处。 “质量安全,共同的责任。”质量管理是佛慈永恒的主题,质量是企业的生命,我公司将坚决贯彻落实《药品管理法》、《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等规定,不断强化企业质量管理,切实保障产品质量安全,认真规范企业生产经营行为,以实际行动切实保障药品消费者的健康和生命安全,做一个有社会责任感和社会信誉度的优秀制药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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