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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慈公司举办“药事法规”培训班
刘国秉

  共和国在新世纪通过的第一部法律-----《药品管理法》是一部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重要法律,它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活质量。
   为了切实贯彻实施《药品管理法》,国家药监局早在2001年3月起就开始着手起草《实施条例》,并多方征求意见,经过三易其稿于2001年7月正式上报国务院审查,2002年9月15日由国务院公布施行。
   《实施条例》的颁布施行标志着《药品管理法》更具可操作性,也是药品生产企业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因此,为了使广大员工更好地了解这一药品管理的新条例,根据二00三年员工培训计划,依照国家药监局的要求,公司首先以班组长以上管理人员为培训对象于2003年9月组织举办了一期以《实施条例》为主要内容的“药事法规”培训班。
   培训班采用电化教学和直接面授的培训方式,利用每星期周末共计六学时的时间,比较细致地向150余名参训学员深刻地解析了《实施条例》的主要条款,大致介绍了《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和《药品注册管理办法》的主要内容。
   通过以上新条例和新法规的培训和考核,公司的各级管理人员普遍提高了守法的观念和意识,提高了执行GMP的自觉性。上课期间,大家经过听讲、提问、交流也较为准确地理解解和掌握了《药品管理法》和《实施条例》的具体要求,基本熟悉和了解了《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和《药品注册管理办法》的主要内容,更加明确了各自的权力和责任,不同程度地提高了“依法生产、依法经营、依法监管”的能力和水平。
   至今,公司产品市场抽检100%的合格率事实就是我们对全面领会新条例、新法规的最好诠释,另一方面从法律的高度也有效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用药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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