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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佛慈红日药业有限公司两化融合管理体系及QES三体系评审、咨询项目招标文件

作者:  来源:  时间:2024-05-08 



投标须知

序号

        

1

招标人:甘肃佛慈红日药业有限公司

地  址:甘肃省定西市渭源县工业集中区渭源园区

联系人:周瑞博

电  话:18119486160(同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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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内容甘肃佛慈红日药业有限公司两化融合管理体系及QES三体系建立贯标工作,并取得两化融合管理体系及QES三体系贯标认证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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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方式:综合考虑投标单位投标报价、服务承诺、企业资质业绩等因素,择优选择中标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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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甘肃佛慈红日药业有限公司两化融合管理体系及QES三体系评审、咨询项目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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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必须具有相关经营的相应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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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款方式:

两化融合管理体系:中标单位在规定的工期内完成初次评定并发放证书经甲方验收合格并开具全额合规增值税专用6%发票后,甲方支付该合同价款的70%;第二年完成体系监督审核及咨询工作后,支付剩余合同价格的15%,第三年完成体系监督审核及咨询工作后,支付剩余合同价格的15%。

QES三体系贯标认证中标单位在规定的工期内完成QES三体系初次认证咨询服务阶段的所有工作内容并发放证书经甲方验收合格开具全额合规增值税专6%发票后,甲方支付该项工作内容价款的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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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说明:项目证书必须国家相关部门认可

8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5月14日

递交地点:甘肃省定西市渭源县工业集中区渭源园区佛慈红日药业

投递方式:顺丰,邮政,京东

开标时间:后期通知投标单位(投标单位不到现场、采用腾讯会议方式,提前熟悉腾讯会议软件,届时我公司发会议ID

开标方式:腾讯会议中共享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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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投标文件须密封邮寄,否则视为无效,封面上标明投标项目、投标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手机号等。如果您在此次招标活动中有任何问题,欢迎拨打电话,我们会及时妥善地为您处理您所遇到的问题。

(周一~周:8:30~12:00;13:30~17:30

联系人:周瑞博      电话:18119486160

 

一、项目概况

1.概况

1.1甘肃佛慈红日药业有限公司深入贯彻两化融合工作要求,开展两化融合管理体系及QES三体系建设与实施工作,遵循两化融合管理体系及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以下简称QES三体系)的通用方法,深度结合已有体系的建设成果,通过不断推进数据、技术、流程、组织结构四要素的互动创新和持续优化,梳理、整合、匹配、形成符合公司发展战略的两化融合管理体系及QES三体系,保障公司管理效率和经济效益不断提高。

1.2本次服务项目实施的主要目标是开展甘肃佛慈红日药业有限公司AA级两化融合管理体系及QES三体系贯标服务,包括两化融合管理体系及QES三体系贯标咨询服务、评定认证期间的咨询费、评审费、住宿、交通等费用,按照甘肃佛慈红日药业有限公司相关部门的两化融合实际工作需求完成咨询工作,全力推进甘肃佛慈红日药业两化融合管理体系及QES三体系建立贯标工作,并取得两化融合管理体系及QES三体系贯标认证证书。

2.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评定需完成以下工作:

2.1协助甘肃佛慈红日药业有限公司国家AA级两化融合管理体系建立,其中包括:贯标启动、需求调研、评估与诊断、发展战略识别、体系策划与建立、体系实施与改进、评测与改进、体系评定、合规性审核、复核及两次监督审核前的咨询,初次评定、证书有效期内的2次年度监督审核等工作;

2.2完成包括开展企业全面诊断、识别策划信息化环境下新型能力、评估两化融合管理体系有效性和符合性,完成相关材料编制及完善。

2.3完成甘肃佛慈红日药业有限公司AA级相关组织迎审、评审、材料送审、通过评定、监督审核等工作。

2.4监督评审周期内,协助甘肃佛慈红日药业有限公司持续完善两化融合管理体系及其可持续运行,并保障企业两化融合管理体系通过2次年度监督审核,保持证书有效性。

3.QES三体系初次认证需完成以下工作:

协助甘肃佛慈红日药业有限公司QES三体系建立,其中包括:文件化管理体系的建立(管理手册、程序文件)、危险源及环境因素辨识、合规性评价、内审、管理评审、初次认证等工作,并取得QES三体系初次认证证书。

二、对投标人要求

招标人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均可参加投标,不受名额限制。审查内容和合格标准如下: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监督部门注册,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两化融合咨询机构须在“数字化转型服务平台”上注册、推荐名单内。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包的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包的投标。

3、技术服务人员必须持有两化融合咨询师证件。

4、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211-202312月)以来业绩清单(提供有效合同)(具体时间以实际签订日期为准)。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本项目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投标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招标人可以取消其投标和中标资格:

1、逾期确认投标;

2、提供严重虚假资料和信息,或者不能兑现投标承诺;

3、已破产或停业清理,或者已成为宣告破产诉讼的主体;

4、已被判决犯有专业行为方面的罪行,或被证明犯有严重专业渎职罪;

5、没有履行有关缴纳社会保险款项和履行有关纳税人的义务;

6、严重违法失信企业。

三、投标须知

a) 本招标文件是招标人发出的要约寻求,投标人参加投标均视为承认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及附件的所有条款,并承诺一旦中标将按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技术规范要求的质量和进度完成全部委托任务;

b) 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归招标人所有;

c) 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资料和数据,是招标人现有的能使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由此而作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

d) 投标人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尽力澄清一切疑点,可对工程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勘察,以获取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所有资料,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责任由投标人自负;

e) 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补充材料视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补充材料如与原招标文件不符,以最新的修改为准;

f) 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提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招标人提供证据证明中标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该中标无效,招标人可以不与中标人签订合同:

a) 中标人拒绝修改完善投标设计方案;

b) 中标人与其他投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串通投标;

c) 中标人以他人的名义进行投标;

d) 中标人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e) 中标人直接或间接地给予参与本项目招标评标的工作人员以酬礼或采用其他利诱的手段谋取中标;

f)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损害招标人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形。

四、投标报价

a) 本次招标采取无标底招标;

b) 投标报价是指投标人中标后为完全履行合同规定的全部工作需支付的一切费用和拟获得的利润,是招标文件所确定的招标范围内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表现。投标人应根据招标要求自行考虑相关因素并计算投标总价,否则由此而引起的一切费用均视为已包括在投标报价中,结算时不做任何调整;

c) 本项目所有用材料、设备均由中标人自行提供;

d) 投标人对方案的优化,招标人理解为投标人为完成招标或合同内容所采用的措施项目,不计算费用;

e) 最低报价不能作为中标的保证。

五、投标人须知

投标文件内容要求

投标文件一式二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一份。投标人需提供如下内容

1.1.1. 投标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或扫描件);

1.1.2. 投标人资质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

1.1.3. 投标单位基本情况表

1.1.4. 投标人近三年以来业绩清单;

1.1.5. 联系人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书;

1.1.6. 须详细列出本次招标的方案

1.1.7. 投标承诺书

1.1.8. 其他资料(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交的资料)。

 

 

 

 

 

 

 

 

投标承诺书

 

 

本人及本公司承诺:

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守信的原则,参加甘肃佛慈红日药业有限公司                      项目的投标,在此特承诺如下:

一、不提供有违真实的材料。

二、不与招标人或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利益和招标人等他人的合法权益;不为他人或其他公司投标提供便利。

三、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以谋取中标。

四、不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五、不进行缺乏事实根据或法律依据投诉。

六、不在投标中哄抬价格或恶意压价。

七、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

八、遵守国家和地方安全、质量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关于质量员、安全员的数量和人选的相关规定。(土建总包项目)

九、项目实施过程中不违法转包、分包所承揽的项目,并加强对分包和劳务分包管理.对所分包工程的安全、质量和进度承担责任,不拖欠农民工工资。

十、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及合同约定,执行合同的施工工期。

十一、保证施工材料符合相关标准和设计要求,不使用未经检测或者检测质量不合格的施工材料。

十二、本公司若违反本投标承诺,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十三、其他承诺:

 

此投标承诺书需投标单位加盖公章后在开标之前或开标之日提供给建设方原件,否则建设方有权予以取消投标单位的投标资格,一切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负责。

 

投标人(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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