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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佛慈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具有89年制药历史的市属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和“中华老字号”企业,1929年创建于上海,1956年西迁兰州,2011年在深交所首发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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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4次中药材招标

作者:  来源:  时间:2015-04-07 

    根据《兰州佛慈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原辅材料招标办法》的相关规定,我公司对以下品种实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全国各地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踊跃参加。

一、招标编号:201504

二、招标主要内容

1、招标品种及数量:

白芍(30吨)、薄荷(10吨)、枸杞子(10吨)、海藻(2吨)、莱菔子(3吨)、莲肉(5吨)、莲须(3吨)、龙眼肉(10吨、纸箱包装)、芡实(2吨)、肉桂(3吨)、酸枣仁(5吨)、天冬(5吨)、香附子(5吨)、板蓝根(10吨)、槐角(2吨)。

2、质量要求:以2010版《中国药典》为依据,以公司内控质量检测标准为准。

3、样品检测费:检测费均为500元/份。

三、供应商资质要求

1、依法注册,证照齐全,并具备相应生产、代理(经销)资格。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履行合同所需的技术、财务、销售和服务等能力。

3、投标者为个人的,必须是原材料产地农户,且能够提供由当地税务局代开的普通发票;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履行合同的能力。

4、信誉度良好,无违法记录。

四、招标相关要求

1、有意参与投标的供应商,请按《公开招标采购竞标书》格式内容,分项填写,一个品种(规格)一份标书,参与投标的每个品种数量以实际招标数量为限。

2、 投标的供应商,请准备符合我公司质量要求的大货样品二份(各0.5公斤,计1公斤,贵细品种可少量),携带(或邮寄)至我公司一份,自己留存一份(以便与实际来货进行比对,确保参与投标样品与来货质量一致)。样品提交我公司后,我公司公开招标采购工作小组将登记封存(样品概不退回)。

3、为杜绝供应商盲目投标送样,延长样品检测周期,耽误招标工作正常进行,特要求供应商提交样品时,缴纳相应数额的样品检测费。我公司开具样品检测费用收据,如中标检测费返还,未中标检测费不返还。

4、参与投标的新增供应商申请投标时,须提供相关证照复印件一套并加盖单位原印章(若为个体种植户,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与样品、标书、承诺书一并携带(或邮寄)至我公司(兰州佛慈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五、评标

我公司接到供应商标书和样品后,经综合评标,将评标结果通知中标客户(不定期组织中标客户进行二次议价),落标客户不另行通知。

六、中标

     中标客户须在规定时间内与我公司签订中标采购合同,同时缴纳合同金额10?的风险抵押金,有相应数额应付帐款的客户不再另行缴纳。若中标客户不按时、按质、按量履行合同,该押金不予返还。中标采购合同中将注明“如违约需扣除相应数额的风险抵押金或从其应付账款账户中扣除相应数额的风险抵押金”。

七、验收与付款

1、货到七日内验收,杂质及水分按实际检验(除合同另有规定外)处理,包装按实际重量扣除。

2、货物质量、等级与所提供样品不一致的,公司不予入库,同时扣除风险抵押金。

3、货到验收合格后返还风险抵押金,货款分期分批支付。

八、未尽事宜以合同为准

九、投标截止时间: 2015年  4月 15 日

十、开标时间:另行通知

流程咨询人:马晓嘉

采购联系人:高鸿林

采购监督人:虎宝林

邮寄资料收件人:供应部    曾宪群(收) 电话:0931-8361216

邮编:730046                           传真:0931-8361216

公司/邮寄资料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佛慈大街68号

 

兰州佛慈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4月7日

201504次中药材承诺书.doc

201504次中药材竞标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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